故事大綱:一個無照的潛水伕父親,與女兒相處七年之久,因生母找不到,也沒結婚登記,在女兒要入學之際,忙於台北、高雄二地奔走,為了讓小孩報戶口,可以上小學,但社會局的介入,強行拆散父女倆…

電影沒有彩色,以黑白為主要顏色,更增添許多的憂愁與哀傷。

一開始,就是用倒敘的手法,一大堆的人圍在電視前,看著武雄抱著女兒在天橋的那一刻,大家紛紛討論是否會跳下去,再倒敘到二星期前。

在一個破舊的河邊倉庫,父女就相依為命的住在一起,因女孩七歲要入學,警察找上門來,一位警察東看西看,說電線是偷接的,住的地方也是港務所放置的,算是違法入住,而水電、房租都省了,不用錢,而在警察打開窗戶時,說了一句,視野不錯,別墅也不過如此,非常的諷剌,打開窗,河的另一頭是高樓大廈,而這裡,只是又小又亂的地方,看似風景一樣,但一個是在天,一個是在地,無法連接在一起,這段情節,敘述他們的處境是多麼貧窮。

這部電影,最主要的情節就是親情,主軸就是圍繞著,父女倆相依為命的生活,一切看似正常,應該,就在社會局的介入下,一切對的就變成不對了。如,他們是父女,親生的,生活了七年之久,而白紙黑字,沒有婚姻關係,卻讓這個父女關係,成了違法?哪一對爸爸媽媽與小孩住在一起,是不對的呀?

電影裡的台灣法律,讓我不敢相信,這就是政府所定出來,為人民著想的法律。

親情的情節有很多描述:

1、爸爸和女兒一起工作,爸爸到海裡,女兒趴在船邊看到水裡的爸爸,雖然海很深,但她一直看,一直看,就看的見她爸爸。

2、爸爸和女兒一起抱著睡在同一張床,一起踩衣服,爸爸教女兒抓螃蟹當下飯的菜。

3、台北、高雄來回時,爸爸把偷拔的芒果,把甜的留給女兒吃,而在夜宿的教室,早上有學生進來,女兒在黑板上畫的,正是她與爸爸在海邊的情形。

 

為了這份親情,爸爸付出很多心力,上來台北,拜託已當立委的國小同學幫忙,又去警政局找人處理,還要回高雄找戶政事務所的林專員,但這一切,都無法完成他的心願,這一切也讓我更不了解了,親生的爸爸,幫自已小孩報戶口,上小學,為什麼會受限於法律呢?更可笑的,親生母親都找不到,只從戶政人員得知,她已有老公,可以請親生母親或她老公來辦理報戶口,他們才是小孩的監戶人,但奇怪的是,關她老公什麼事呀?生的放一邊,養的大如天,何況爸爸不但有生,還負有養小孩責任,怎無法有監戶權,還說驗DNA也無效,連找總統也不行。

規則是人訂的,怎這麼死呀,立委無法為人民謀福利,無法為人民喉舌,讓我很失望,而社會局,也讓我更痛心,社會局是以小孩為出發考量,但不懂他們是什麼?閰羅王判人生死嗎?爸爸有手有腳,可以工作,不是植物人,也不是好賭沒工作,而爸爸也曾說過,想要多賺點錢,什麼工作都可以做,只想存錢讓小孩念書,這樣好的爸爸,為什麼還要拆散他們?不幫助他們的生活環境,只把小孩強帶走?這叫對小孩好?人是有血有肉的,有感情的,少了這些,給再多的生活物質,也如行屍走肉般,什麼都是冷冷冰冰的,長達生活七年,突然爸爸就這樣消失,難怪女兒長達二年都不和人互動說話,實在打擊太大了,有小孩的父母都了體會,少了小孩,不止是少了心頭上一塊肉,更會讓人發瘋,怎會有人這麼狠心,把他們拆散呢?

若真的為他們好,就讓幫助『他們』,讓爸爸有較好的工作,住的環境可以改善,親情是切不斷的,而社會局沒有好好的做出對小孩有利的處理,讓人看了就很不認同。

最後看到爸爸找人高雄林專員不在,台北助理也不在,立委也不在,警局李組長也無法見到,最後想去總統府,也被待衛抓走,而想要拜託人所買的水果禮盒,也被人檢查到水果弄爛了,在這樣的情況下,叫天天不應,叫地地不靈時,才會走上天橋,但他也不是想要帶女兒去死,只是救助無門,才會如此偏激,因他沒有了女兒,就等於要他的命一樣。

二年過去了,社會局上級人員和爸爸談及女兒的近況,爸爸都哭了,因之前根本不談及他女兒的事,直說保密,但因女兒換了四個寄養家庭,還是不說話,才有了改變,誰會嫌自已的父母窮,只要能和爸爸在一起,才是幸福的事情,結尾是女孩來到海邊,望著另一頭船上的爸爸,慢慢的靠岸。

這片電影很感人,因為親情,因為他們有愛,互相的依靠,而最賺人熱淚的,就是在天橋上,拆散他們的那一幕,看完這片,對於台灣社會事件改編,非常真實,小人物要無奈無悲哀,也值得探討與反省,希望珍惜身旁的人,而不是要過物質多麼好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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